12月19日,河南方城县人民法院的一则判决,让去年那场震惊全国的校园火灾再次回到公众视野——引发“英才学校13死4伤”悲剧的3名直接责任人,终于迎来了法律的裁决。
时间倒回2024年1月19日晚,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305男生宿舍的灯已经熄灭,33名小学生裹着被子准备入睡。谁也没想到,一名学生手里的打火机,会成为这场灾难的导火索——他想用打火机烧断被子上的线头,却不慎引燃了被褥。干燥的棉絮瞬间化作火焰,在封闭的宿舍里迅速蔓延。
更致命的是,这所学校早就“病入膏肓”:没有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,属于违规办学;屋顶水箱和消防栓里没有一滴水,初期灭火完全指望不上;感烟报警器没电“失声”,等宿管员发现火情时,火势已经失控;305宿舍住了33人,远超规定容量,孩子们连逃生的通道都挤不通;更离谱的是,学校连“禁止携带打火机入校”的基本管理都没做到——那个引发火灾的打火机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了宿舍。
当消防人员赶到时,大火已经吞噬了整个宿舍。13个孩子再也没能醒来,4个孩子带着烧伤和心理创伤活了下来。这场悲剧,本可以避免:如果学校能按时检修消防设施,如果宿管员能及时发现打火机,如果应急疏散演练不是“走过场”……但所有的“如果”,都败给了“不作为”。
法院审理认为,学校实际控制人李宇、校长徐向阳、班主任兼宿管贾霞“明知校舍和设施有危险,既不整改也不报告”,其行为已经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。考虑到事故造成13死4伤的严重后果,3人分别被判处7年、6年6个月、6年有期徒刑,同时被禁止5年内从事教育相关职业——这是法律对“失职者”的惩罚,也是对教育行业的警示。
事故发生后,学校已经向遇难者家属支付了每人130万元的赔偿,但钱能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吗?一位家属在签字时哭着说:“我要的不是钱,是我的孩子能回来。”而更让人反思的是,这场悲剧的“幕后推手”远不止3个人: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随后对25名履职不力的官员作出处理——南阳市副市长阿颖、市教育局局长杨文普被政务警告,时任方城县委段文汉被党内警告。这些处分,指向的是基层教育监管的漏洞:如果早一点查处违规办学,如果早一点检查消防设施,如果早一点督促学校整改,悲剧或许不会发生。
判决落地的那天,有网友在评论里写:“13条小生命,换来了一份迟到的‘安全教训’。”这句话里的无奈,比愤怒更让人难受。校园安全从不是“某个人的事”,它需要学校经营者守规矩、管理者尽责任、监管者敢较真——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松,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漏。
就像法院判决书中写的:“教育设施的安全,是孩子们的‘生命线’。”这场审判,不是终点,而是起点——它提醒我们,要把“安全”二字刻进每一所学校的墙里、每一位教育者的心里。毕竟,没有什么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,也没有什么比“不再有悲剧”更值得追求。
愿这13个孩子的离去,能让更多人记住:校园里的每一盏灯、每一个消防栓、每一次安检,都是守护生命的屏障。而我们,永远不能让这道屏障垮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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